招标编号:WLQZFCG2011-公001
业主单位:南昌市第四医院
报名截止:2011-01-30
所属地区:江西
依据湾里区政府采购办下达的湾采购函【2011】公001号计划函要求,湾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南昌市第四医院(湾里区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就其医院安放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安装、调试和取得授权经销或销售代理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1.项目编号:WLQZFCG2011-公001
2.项目名称:南昌市第四医院(湾里区人民医院)安防监控系统设备采购
具体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设备的技术、质量标准按国际标准和国家现行标准(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
3.预算金额:28万元
4.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4.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国内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政府采购部和采购人的国内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3、投标人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4.4、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项目授权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5、经过本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效验原件)
4.6、投标人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贰级资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效验原件)
4.7投标人须提供本市专业维修服务机构或维修服务代理机构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4.8、投标人必须具备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9、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的原厂授权书、产品质量承诺书;(并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含摄像机、录像机、球机的彩页)
4.10、投标人具有投标品牌的生产厂家有效授权;
4.11、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5.报名时需审查以下资格预审文件:
5.1单位介绍信;
5.2经过本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效验原件)
5.3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贰级资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效验原件)
5.4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项目授权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月14日-2011年1月30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湾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部
8.递交招标文件截止和开标开始时间:2011年2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递交招标文件和开标地点:湾里区招贤路312号湾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开标大厅
10.投标保证金收取
开户单位:南昌市湾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湾里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翠岩信用社
帐号:105089200000019944-000005
电话:0791-3785818
联系人:喻宏蔡薇
11.南昌市湾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址:南昌市湾里区招贤路312号湾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部
项目联系人:喻宏、蔡薇
电话及传真:0791-3785818
邮编:330004
邮箱:37999633@qq.com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1934号